近日,为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,严格执行巢湖市《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“三资”管理的通知》精神,巢湖市夏阁镇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并印发了《夏阁镇关于村级用车管理暂行实施办法》,对村级公务用车进行规范化管理。
严格用车规定。该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仅在因政策宣传、党建活动、专项整治、秸秆禁烧、夜间治安巡逻、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,经审批后方可临时使用社会车辆。
严格审批程序。符合用车情形,用车人申请、据实填写呈批单,经村主任签署意见、分村负责人审批后,方可临时使用社会车辆。
严格规范报账。严格执行“二单合一”制度,并严格执行按月结算、报销的规定,及时报账。
严禁违规用车。严禁未经呈批用车,严禁不符合用车规定用车,严禁长期包车,严禁在本村范围内用车,严禁在离开本村5公里内用车,严禁违反交通法规驾驶自动车辆,严禁打捆、跨月报销车费。
提倡使用公共交通工具。因公出差或下村、到市镇办事,提倡村内使用公务电瓶车、镇域内乘坐公交车、市内乘坐出租车或公交车。(夏阁镇纪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