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推进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,大力弘扬政法先进典型和模范精神,营造学习先进、崇尚先进、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,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良好形象。即日起,巢湖发布推出“优秀政法干警”系列报道,讲述先锋故事,扎实开展英模教育。
严格执法秉正义 勇于担当守初心
——记优秀政法干警王君武
办公桌台历上贴了便签、电脑边缘用夹子夹着便签、办公桌旁边的书柜上仍然贴了便签……在王君武的办公室,只要他坐着办公,前面、左右两边视线能扫到的地方都贴上了便签。“平时经手的案件太多了,必须要时刻提醒自己一些重要信息。”王君武说。
王君武2006年进入检察院工作,2013年成为公诉人,2019年担任第一检察部负责人,来到巢湖市人民检察院15年,王君武始终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。
从检15年,王君武荣获“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”“合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”“合肥市优秀公诉人”等多项荣誉。面对诸多荣誉,王君武却总是谦虚地说:“我只是一名人民检察官”。
2019年1月,一起20余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正式移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这是我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,该案涉案人数众多,涉及多起犯罪事实。严格审查案件事实,准确适用法律,必须花费大量时间精力,没有标准的模板参考,没有成功的经验借鉴,只能摸着石头过河。
王君武自大年初六就开始吃住在单位,中间未休一天假期,和办案组同志一起加班加点审查案件卷宗材料,撰写审查报告、起诉书,制作出庭预案。
2019年3月29日,该案在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,经历举证、质证、庭审辩论等环节,走出法庭,已经是凌晨一点多,王君武没有回家,而是来到了办公室,复盘庭审过程,总结得失,积累经验。“我知道,这个案子是第一个案件,却不会是最后一个案子,我必须做好随时出击的准备,打出扫黑除恶的长效声势。”王君武说。
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,王君武领办的涉黑恶案件数量全院最多。“扫出朗朗乾坤,我身为检察官,必须履行检察职责,持续重拳出击。”王君武说。
司法不仅仅是冷冰冰的法条,利刃出鞘的凌厉,更是为民服务、守一方和谐的温情。在王君武心中,检察官前面永远有“人民”二字,把人民的事情办好了,人民满意了,才真正无愧“人民检察官”的身份。
2020年2月,王君武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,双方当事人都是年迈的老人,因琐事发生争执,在推搡过程中,池某某造成了崔某某轻伤二级的损伤。单从案情看,这是一起极其普通的案件,王君武却同样认真办理,审查卷宗,讯问犯罪嫌疑人,一丝不苟。结果在这起“简单案件”中,发现了一条司法救助线索。
办案中,王君武想起被害人崔某某好像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,于是迅速翻阅卷宗。果然,崔某某是一名建档立卡的贫困户。“赔偿费用没有到位,崔某某现在的生活怎么样?”王君武立即与公安承办人、村委会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情况,先后两次前往办案派出所核查案情,督促池某某及时赔偿到位,化解矛盾。在池某某多次表示无力赔偿后,王君武又前往池某某家中实地走访。一边是家庭贫困的犯罪嫌疑人,一边是因受伤生活越发困难的被害人,如果只是提起公诉,案件也可以办结,但是矛盾仍然摆在那里,怎么办?
王君武与控申部门检察官取得了联系,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他们,为案件被害人崔某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。4月22日上午,控申部门检察官上门为崔某某办理了司法救助事宜,为其争取到3000元国家救助金,解决了其燃眉之急。
虽然,在全院检察干警的眼中,王君武已经是一名“老检察官”了,但他却并不以此自负,而是把这当成对自己的鞭策和警醒,“法律规定一直在更新,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也越来越高,我如果按照经验办事,就真成了‘老古董’了,该放到柜子里收起来了。”在他的组织下,第一检察部形成了定期召开业务学习会的习惯。检察官办案再忙,工作再多,每周都要抽出时间聚在一起学习新规定,研讨办案。
“作为一名基层普通检察官,我都是时刻提醒自己,善于始者必慎其终,求其近者必追其远。办理每一起案件,我们都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,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承担好检察人的使命责任,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,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、法律效果有机统一。”王君武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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