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3日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。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,授予202个城市(区)全国文明城市(区)称号,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,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,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,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;授予60名(组)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,授予239名(组)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;继续保留303个城市(区)全国文明城市(区)荣誉称号,继续保留4916个乡镇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,继续保留8350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,继续保留737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,继续保留1103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。
上榜名单如下
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
巢湖市
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
国家税务总局巢湖经济开发区税务局
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巢湖市供电公司
蝉联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
烔炀镇
烔炀镇中李村
银屏镇岱山村
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
国家税务总局巢湖市税务局
巢湖市气象局
全国文明城市,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,是目前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,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。这份荣誉离不开每一个市民对文明的自觉践行,一起为巢湖喝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