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四五”期间,巢湖市紧扣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,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尽责,紧紧围绕涉民涉企政策落实,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。
科学规范行政决策。出台《巢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《巢湖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》,县乡两级现有政府法律顾问44名,5年来,累计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、招商引资合同及其他重大政策文件750余次,实现决策法制审查无死角、全覆盖,确保行政决策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。
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。加强执法主体规范化管理,公告确认全市行政执法主体50个,累计组织执法资格认证考试1057人次,2000余名市直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轮训。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,累计招募公议员35名,开展公议110场,组织公议案件301件。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,共评查案卷855份,发现并整改问题500余个。加强对裁量权运用的检查监督,通过“两法衔接”平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1件。
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。建立行政诉讼情况季度通报制度,创新行政复议以案说法机制,定期发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提示单,做到诉讼风险提示在前、预警在先,不断规范行政行为。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逐年下降,并保持在10%以内,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始终保持100%,主要负责人出庭率逐年上升,全市复议纠错率达5.3%。(袁辉)
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269号







